从情理及法律上讲,都应该退还男方相关的费用,毕竟对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无偿赠与,如果只是恋爱中的日常消费可不计算再内,装修房产,数额较大,理应退还。退还依据,应按照当时购买时候的相关价款。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均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4、【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必给,因为装修房子的钱是属于女方想男方索要的钱,不属于男方赠送给女方,如果女方不给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女方的
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实务操作中,对于一般的赠与,是不支持返还的。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彩礼及其他大件财物,法院还是支持返还的。
既然分手了,多少该还一点的,虽然当时是资自愿的,但自愿是有前提的。既然分了就分的彻底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