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都是奴隶制朝代,政治制度有前后继承关系,但是他们的政治制度又特点各异,分析如下所示:
(1)夏朝:出现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夏朝时期是我国早期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实行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
(2)商朝:宗法制,王位按血缘关系传承,家天下取代公天下,形成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制度;神化王权,巩固统治。
(3)西周: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是分配权力的制度,宗法制是分配权利的原则;以血缘关系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利高度集中。
机构简单,中央朝廷夏有‘六执事之人’,商设相统领百僚,小官则是‘多尹’、‘师长’等;截至西周,中央行政机构才趋于完善,‘三师’、‘六卿’、‘大夫’、内史、御史等开始齐备;
分封联邦色彩浓厚,夏商地方官员多由方国首领担任,例如‘西伯’、‘东伯’等;地方独立性强,夏朝天子之下就有有余、昆吾等国,它们即使独立的行政个体,也是夏王的臣属;
附有宗教神权意识,商王之下设有巫祝、相等官吏,宗教对政治的影响极大,国有大事,王必问卜,于是诞生了像巫贤、伊挚这样杰出的政治家。
总之,先秦时的政治制度不像后来的那般繁琐缜密,这和当时的社会生产低下有一定的关联,‘三代’的政治人物有的还直接与社会生产有一定的关系,例如,夏王少康善于造酒,季杼擅长制造兵车,商王纣力大无穷,可以空手格斗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