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让单位补缴

2025-04-15 08:10:3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去公司申请补缴公积金,然后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缴自己的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回答2:

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1.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3.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4.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5. 注意事项:

  6. 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7. 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8. 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

  9. 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10. 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回答3:

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