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一帮人事实帮老板或包工头打了工,年底讨薪老板不付,应该是可以互相证明的,法律首先是尊重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一般打工者帮老板或包工头干过一段时间打工,老板大多都不签给工人书面依据的,一般对老板来说不可能抵赖说没有帮他做的。如果老板抵赖说没有帮他做过工,那有几个打工的人都能同时描述出当时打工的情形情况,并到实地去指出做了哪个活,老板能赖掉吗?如果老板说工钱早已付掉了,当时有好多打工者都说没有付,并且老板也拿不出已领去工资的签名证据,那老板同样也赖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