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与法人合作的合作公司;银行下设的分行、支行、办事处;进行过社团登记并取得工商登记的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分支机构都属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