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办理就可以,实际上就是追加一个共有人,发给女方一个共有权证,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若是有贷款需要先偿清贷款,然后再进行分割,不过有一点需要看男方是否愿意,因为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即使不追加一方为共有人,房屋部分也会是共同所有,而且离婚之后产权人也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即使离婚,房子也是男方的。但是如果追加了女方为共有人,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不一定全部归男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仅登记一方名字的,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决给男方。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女方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房产证上加名;2、拟定房屋赠与协议并公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