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报考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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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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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1、本科考生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4、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5、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一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6、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提示: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回答2:

请注意,现在军艺学员已经没有军籍! 一、专业及学制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20周岁以下门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 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l日以后出生人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文学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较好的文学素养,一定的文学创作才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笔试。 初试(笔试):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基础知识及作品分析。 复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 文学体裁写作。 三试(面试): 对初、复试内容及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进行深入考核。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文学系咨询电话 地方:(010)66869600 军线:(0201)869600 戏剧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7周岁至20周岁门990年9月1日至1987年9月1日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 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戏剧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视力正常,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表演和艺术感悟力。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 9日至 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关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 初试: 1、面试:考察考生形象及身材条件。 2、朗诵: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断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以内。 3、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集体或个人练习。 复试: 1、演唱:自选歌曲或戏曲、曲艺选段均可(无伴奏)。 2、表演:根据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3、形体:自选舞蹈、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 三试: 1、演唱:由主考老师指定考生熟悉的歌曲或练习曲进行演唱及测试。 2、朗诵:由主考老师指定作品进行即兴朗诵。 3、表演:由主考老师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4、形体:由主考老师指定动作了解考生身体条件和形体模拟能力。 5、艺术特长展示(歌唱、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展示)。 6、口试:了解考生戏剧、文学、美术、音乐方面的知识和修养。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戏剧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20 军线:(0201)869620 音乐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1987年9月 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音乐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一定的音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较熟练掌握演唱、演奏技巧和一定数量的曲目。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一)声乐专业 招收美声、民族、通俗唱法的考生。 考生应具备较完整地理解和演唱歌曲能力,在节奏、音准、音乐记忆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发音器官(声带、咽、喉、鼻及呼吸器官)健康。具备较好的嗓音条件,口齿清楚,形象较好。 (二)西洋器乐专业 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小号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三)中国器乐专业 二胡、琵琶、笠、哨响、古筝、扬琴、阮、打击乐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除钢琴、打击乐外;其它乐器自备。 (一)声乐专业 初试: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三试: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可重复初、复试曲目);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3)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4)朗诵:自选诗词一首或散文一段; 5)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戏曲身段或武术均可; 6)声带检查。 考生自请钢琴伴奏指导,如没有伴奏请准备伴奏谱,通俗考生自备伴奏带。 (二)西洋器乐专业 初试: 演奏: 1)小提琴专业:音阶(三、六、八、十度);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一乐章;练习曲一首; 2)大提琴专业: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前奏曲一首; 3)钢琴专业: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一首); 4)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5)小号专业:音阶门4个音阶中指定大、小调各一个);高级练习曲一首;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 复试: 1、演奏: 1)小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2)大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3)钢琴专业: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不含慢板乐章);其它风格乐曲一首; 4)手风琴专业:大型乐曲一首(包括奏鸣曲、变奏曲、组曲等,不含慢板乐章); 5)小号专业:高级练习曲一首(与初试不同风格);古典、现代小号乐曲各一首(如演奏协奏曲、奏鸣曲,一个乐章即可)。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 1)小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民 2)大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目; 3)钢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4)手风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5)小号专业: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中国乐曲一首。 2、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3、视奏:指定视奏内容。 (三)中国器乐专业 初试: 演奏音阶、练习曲各一条。自选中国传统、近现代作品两首(可含一首移植的外国作品),伴奏自行解决。 复试: 1、演奏:中国传统、现代作品两首(可含一首移植的外国作品),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中国传统、现代作品各一首(可重复复试作品一首)。 2、视奏:指定视奏内容。 3、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音乐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40 军线:(0201)869640 舞蹈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舞蹈表演专业;五年制中专。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11、12周岁(95、96年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考生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舞蹈专业条件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所在学校的介绍信(写清考生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 9日至 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 初试: 身体专业条件检查: 1.身体比例测量; 2.肩、腰、腿、胯、脚背观试; 3.弹跳力测试。 复试: 1.进一步检查身体专业条件; 2.自选舞蹈表演(音乐带自备,不超过2分钟)。 三试: 1.舞蹈模仿能力测试; 2.舞蹈表演测试。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军艺招生办公室于6月份发出舞蹈中专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于、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八、舞蹈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60 军线:(0201)869660 美术系报考指南 一、专业及学制 油画专业,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门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上2周岁以下门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考生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美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具有一定的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好的艺术修养。能较熟练掌握素描、速写及色彩的基本技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材料费60元。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 初试: l、素描(头像写生,四课时); 2、速写(人物速写三幅,一课时)。 复试: 1、色彩(油画头像写生,四课时); 2、综合素质考核(口试艺术常识)。 注:考生自带颜料、画笔等绘画工具,我院提供画架、画板,考生也可自带画夹。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八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美术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710 军线:(0201)869710 考生须知 (一)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专业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交复印件,由我院工作人员准确登记考号。因没有办理《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统测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招生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从地方正式录取的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毕业考核合格者,在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时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从入学到毕业,学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从部队入学的视情回原单位或原籍。 (五)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自理。 (七)自2006年起,根据教育部要求,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敬告考生: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学院进行,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学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乘332路、808路或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车站下车。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及邮编: 地方线:(010)62176610或66869061 军线:(0201)869061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