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当事人要想诉讼中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在债务纠纷案件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合同、补充协议、欠条或借条、收发货单、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等。
提供何种证据,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提供证据,是专业性的活动,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原告起诉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1、证明原告身份的原告身份证复印件;2、证明被告身份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3、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债务关系的借款借据、借条等等;4、证明原告将借款给付给了被告的银行汇款凭证,或提供能证明是现金给付的人证、录音等等。以上是最基本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问题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