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现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因此,不能确定死刑执行时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8日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裁定需经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死刑复核期限。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