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后,与之前醉驾处罚将有十大不同点。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前,醉驾定性为行政处罚,处理方式为行政拘留,适用法律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所面临的处罚是15日行政拘留和罚款,虽违法但无罪,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会留下犯罪记录;面临扣证3-6个月,一年内发现2次注销驾驶证;对公职人员除了处罚外还将告知单位;在处理时限上,只要证据固定即可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醉驾定性为刑事犯罪行为,处理方式为拘役,适用法律为《刑法》;醉驾者因犯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由公安侦查取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1-6个月拘役和罚金;会留下犯罪记录,对公职人员来说,将面临被开除;在处理时限上,有严格的司法程序。
如果只是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则无需开除公职。如果被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罪名作出拘役判决,则属于受到刑事处罚,可以开除公职。
会被开除公职,抓住后会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判刑了也就被开除公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