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书没有注明有效期为什么会过期

2024-12-03 0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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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你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去问下相关部门,了解一下遗嘱公证法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1、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从该公证书签发之日起,到该公证书证明的遗产继承分配完毕为止(继承完毕后,就无效了);
2、申请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
3、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回答2: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