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奶牛场王家寨拆迁引发的问题思考
商业开发达成协议才能拆
昨天上午,本人从网上看到,乌当区.奶牛场.王家寨.发生的暴力事件,我来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新颁布的“拆迁法”中明确阐述,政府在参与拆迁的过程中,应将公共利益与绝对商业利益彻底分开,将双方的利益关系明确.这样才能做到一个中间的裁判角色,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进行利益关系的公正评判。只有这样做,才不至于产生更多的暴力拆迁行为。
今年,保利贵州置业集团以8.71亿元的价格夺得了三联乳业公司的部分地块,用于商业开发。
三联乳业公司,通过竞标取得拆迁资质,对本场职工进行坼迁,三联公司只是一个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职工的福利好坏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情绪,笔者通过了解,处于贵州龙头的位的三联乳业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很差。再加上三联乳业对拆迁的安置问题也并无经验,前期工作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王家寨的评估价是:货币补偿;砖木1473元。砖混:1773。回购价是:1973元。一般搞过拆迁的人都知道,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都有所上浮。但是他们毫无上浮的意思,一锤定音,没有协商的余地。
回购价是1973元。那就是,拆除王家寨400平米的砖木结构的房屋,那该户职工就得补交保利20多万元的购房款,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如领取货币,这点钱只能购买周边120平米的房屋。而其他有关系的职工,可通过场领导批一块宅基地,任由修建。这对他们来说,有失公平。
三联公司在无法取得拆迁进展的情况下,又使用:“引诱”.“威胁”.“恐吓”.等手段,使职工的抗拆情绪进一步激化。
他们经过近一年的反复争取,精神极度达到崩溃边缘,直到最后,才勉强达成拆一还一的条件,此时又引发了土地争端。在此种情况下,三联乳业又通过乌当区政府招来,公安.防爆人员.势必
导致流血惨案的发生。
新颁布的“拆迁法”规定,商业性开发,开发商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对补偿条件认可后,才能进行拆迁。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开发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强拆
政府只有出于公共利益(国防.交通.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的需要才有权征收公民的房屋及土地,并给予补偿。
政府哪有那么多人,几十人而已,是去做工作。王家寨的也过了点,房子加层,想多搞点赔偿。谈不拢居然用木棍帮上大刀,砖头,甚至用上汽油弹,打伤了不少人,好像乌当一个副区长和公安分局的局长还有一个政府秘书全部重伤
说这话的人是政府的吧~当天我就在,是我眼花还是你没看清?200-300的队伍是叫几十人?带上武器和盾去叫工作?你家就是这么给人做工作的?还有副区长和公安局长是他们先叫打人的人家农民才还手的,是你就站着给人打?还有房子加层的事,政府叫停的时候人家什么时候加过?你要是有胆子这话敢当面和王家寨的人说吗?
我是住在赵家寨对门山的居民,离王家寨很近,确实修了一条水泥路,
可是一过涵洞,特别是下雨天如果穿皮鞋一走过去鞋上全是泥,必须穿雨鞋走过去。
有时涵洞在晴天时洞顶也有水滴,路面也有些湿。不只是王家寨没有路灯,全奶牛场也都没有路灯。作为贵州省最大的乳业厂,居然没有路灯,难道是没有钱吗?还是不愿意拿钱为百姓做点事情。
奶牛场的所有职工都是自己花钱修房子,据我所知,以前哪家要批地修房,修房的时候要请示公司领导,领导有明码标价,送红包给领导才给以批宅基地,自己修建房子居住,。
生活在那里,甚至是比王家寨还要好很多,那里有20多户人家但是都是分散的,四周都是山,上学要走很久,晚上都不敢出门,那里就是齐家坝。后来为了方便上班,父母用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在厂部买了一间房。直到2000年父母离婚后,妈妈改嫁。爸爸回了老家。剩下一个女儿在贵阳。没有工作。只好回到家里住,但是那里在也不是她的家了。奶牛场房改办的领导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他们说女孩没有资格住那个房子,因为她的父母不是奶牛场的职工,要叫她马上搬走,但是女孩认为房子是父母买的,她有居住权,所以一直没搬,但是房改办的老刘天天去找小女孩,还说要把她的房子拆啦。他的理由是小女孩的房子是靠近公房修的,属于违法建筑必需拆除,后来小女孩遇到一个人愿意买下她的房子。一无所有的她,就1万多把房子买了。但是有谁知道买了小女孩房子的那家人,只是买了一点礼物,封了一个大红包给那个老刘总共2千元,就把所谓的违法建筑修到了三层楼,你们大家是不是觉的很。。。。。。。。。。。。因为小女孩没有了父母做依靠,更没有钱去味那些豺狼,到最后才无家可归。这件事就发生在2010年10月
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但目前就是有人在煽动蛊惑,这不是要解决问题,而是故意的把自己当成弱势群体,寻求社会舆论的帮助,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强而有力的,为何需要如此低劣的方式,为何不光明正大的,哎,可怜这群被利用无知的人,这样的举措可悲换来的只是自取屈辱,无论哪种言论说道最后都会有真相大白的那天,何苦自己打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