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登记,根据: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现在您已享有房屋所有权,任何人不能妨碍阳止您行使物权。所以,您可以与之协商,请求妨碍一方停止行为,排除妨碍,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让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另外,可以请求原方主承担瑕疵给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