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津贴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生完孩子后是不是就需要马上把材料交给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呢?
2025-04-13 23:37: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通常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是:分娩后的次月。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回答2: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 婴儿出生证。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 医疗费用申报单;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 本人的病历本;

  5. 生产收费原件;

  6. 费用明细单;

  7.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3:

通常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是:分娩后的次月,最好不要拖太久。领取材料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你要不问问51社保网,看看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吧!

回答4:

生完小孩应当去当地的社区去领取就可以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