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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会考〔2005〕12号)规定,现就本市2006年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中级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满五年,以下同)。(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包括星期六、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四、报名办法
1.2006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行网上报名办法,试点地区为卢湾区、南汇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选择任一试点地区进行网上报名,原则上考试也将安排在相应地区的考场。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有关公告。
2.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持身份证复印件,填妥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二张(一次性快照除外),于规定期限内到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各区、县报名点地址及电话附后)。
3.对于2005年在本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4.对于2005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报名办法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根据财政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
3.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40元、考试用书征订款等各项费用在报名时均一次付清。
4.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可以通过上海财税网站查询有关备案学校(查询时间:2005年10月)。
5.上海财税网站网址:www.csj.sh.gov.cn
六、各财政局报名地点及电话
业务概述 业务流程 相关机构
区 县
报 名 地 址
单 位
电 话
杨浦区
本溪路118号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35010723
闸北区
天目中路383号8楼
闸北区会计培训中心
63540394
虹口区
飞虹路380号底层
虹口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25658819
普陀区
曹杨路805号
普陀区业余大学
62549854
长宁区
武夷路238号
新长宁教育培训中心
62259325
静安区
康定路314号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62539133
黄浦区
四川南路37号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63281996
卢湾区
制造局路754号(近中山南一路)
53060775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30号3号楼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54242972
宝山区
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
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66785177
嘉定区
仓场路3333号
嘉定区财政局
69985328
闵行区
莘建东路201号2楼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34120853
浦东新区
巨野路219号
浦东新区党校
68545823*0
崇明县
城桥镇人民路60号
崇明县财政大楼
69613741
南汇区
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南大门)
南汇区财政局
58020839
奉贤区
南桥镇江海路344号
奉贤区财政局
57180677
金山区
①朱径镇人民路39号
金山区财政局
57321647*1109
②金山卫镇学府路481号
金卫中学
57261570
青浦区
五厍浜路201号
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
59734849
松江区
谷阳北路321号
松江区财政局
57810007
梅山地区
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事部
南新中华门外新建
863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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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回顶部--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回顶部--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考试科目 --回顶部--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
报名条件 --回顶部--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报名手续 --回顶部--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 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成绩管理 --回顶部--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回顶部--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9-11月。
考试时间 --回顶部--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2006年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5月20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2006年5月21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考场设置 --回顶部--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用书 --回顶部--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纪律 --回顶部--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