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1)表演学院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
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2)注意事项: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
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8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
《专业考试准考证》。
扩展资料:
一、关于提交报考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有2018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
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
交);
4、《北京电影学院2018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5、《专业考试准考证》;
6、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二、报考材料上报:
1、报考我校各专业(除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最后一
阶段)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的考
生,需在参加面试科目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3、报考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规定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专业考试通过的院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4、对于兼报以上三个专业的考生,须分别按照所通过的专业向所在院系进行报考材料提交。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2)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3)我校向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