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
考生高考总分可加10分的情形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父、母和考生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去年在对台湾籍同胞有加分的省份中,多为10分照顾加分。我去年高考,是福建人,有一个台籍同学就加了10分。政策如果不变,应仍为10分。不过可以看到加分力度由最初的20降到10,并且有取消的趋势。我没有找到最新的官方政策,上述仅为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