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到,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工资。前两个赔偿标准是按照地方来的,每个地方赔偿是不一样的。但是前提是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不然的话你只能回去上班,公司给你调动一个其他的岗位。
尽量和公司协商吧!不行就去你们当地找个律师,这一块的费用比较复杂,你们自己算可能有点困难。
先确认一点,你受的工伤,是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十级工伤是不是劳鉴委做出的?
如果是,那你能享受的待遇除了相关医药费外,主要有以下两块: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七个月本人工资。
二是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有个前提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才能享受。这两项的标准有地区差别。
你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可以拿到的。 具体标准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免给误导你。
祝你好运!
谢谢!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好: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负伤后,除本人自愿申请辞工外,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针对用人单位以协助工伤签定为条件,要求劳动者填写辞工申请的作法,应当认为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10级10个月。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2个月)
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