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一年多,没签合同,老板说我们是临时工,我们要怎么维权

2025-03-25 0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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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会来调解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临时工签订合同不得超过一年,临时工必须签订特定合同,否则非临时工

回答2:

超过一年视为已签无固定期合同,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