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百家落户总结了一下天津17年第二批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 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提交单位;
2单位经办人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用户注册;
3注册成功后登陆,填写申请人信息,并进行在线测评,测评通过后可预约交件时间,预约成功后打印预约凭证(每人一份);
4单位经办人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包括单位证明材料和申请人材料;
5单位经办人提交材料应先到公安窗口进行前置审核,审核申请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落户地点等材料;
6公安窗口审核通过后,到人力社保窗口提交材料,经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7单位经办人将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各相关窗口(民政局、国土局、教委、公安局、地税局、卫计委、公积金中心、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分行);
8积分公布期为3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对积分如有疑问,申请人可填写复核申请表在公布期内到窗口进行复核;
9.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网站查询。
10公示期结束后,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自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经核对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的方式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11申请人请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12单位经办人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