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设计要求有: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图3—24为
三种不同类型消防水池。
(2)容量超过1000m。时,(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0m。)时,应分成两个设置。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EI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60m。
(4)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5)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池,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
(6)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7)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能流入消防池的设施。
(8)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9)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补水管的流速不宜大于2.5m/s,补水量应该经过计算再确定。
位于寒冷地区消防水池应注意防冻。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该大于150m。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水设备。当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却不能满足、室外或者建筑高度大于50m时,都需要设置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