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程序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 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一)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二) 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 被继承的遗产的权属证明;
(五) 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六)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无第一
顺序继承人或被一顺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的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证明;
(七)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八) 其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
这个要律师来回答,不过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自己问。可能要好多证明,首先证明你妈妈是你外婆的女儿,
可咨询当地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