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营企业签订三方协议要走如下流程:在三方协议上先由毕业生学校所在院系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到企业盖章(最好是行政章,起码是人力资源部的章),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核准章(企业要与人才市场确定好用人计划),回学校盖就业指导中心的章,交给学校、用人单位各一份,等毕业了就可以在学校办理派遣证到企业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转移档案和党团关系。不能接收档案的公司一般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还有一些小微企业,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经过企业与注册地的人才中心联系,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档案转回生源地对于档案的接续、补充等非常不利,将在工作地办理出国手续、选举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都非常的不便。不可以,只用生源地的人才中心才可以直接接收报到证,工作地的人才中心必须由用人单位接收以后才可以挂靠人才中心。
我和你的情况相似(户籍上海的,大学在外地,但我是医生,签三方在上海公立的医院),也碰到了相同的问题,那你后来找“档案接收单位(即人才交流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去盖章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