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方不需要纳税吗

2025-04-15 00:56:5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常企业销售对象以普通消费者为主很少开票,或者是购货方不需要发票入账,因为上游供货商比较正规默认提供发票,这些企业就在销售时不开发票,“只卖不开”,造成进项盈余。然后将盈余部分虚开发票给一些企业,从中收取手续费。

此种行为属于不合法的做法,就是一些胆大妄为的“皮包公司”,他们以虚开专用发票为生财之道,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购买公司等方式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身份资料往往为虚假或他人),然后大量虚开卖给有需要的公司来赚取扣点。一旦事发,这种犯罪嫌疑人往往早有后路,难以寻觅。购买过这种公司发票的其它公司会因此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