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知道被执行人已经将执行款交给法院,就可以随时到法院要求领取。法院必须在收到执行款物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款物返还给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