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只能说你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天申请离职,所以公司也不会给你这一天的工资,当然这是小事,如果你去新的公司被他们发现你未在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就去上班,他们也是不会用你的
望采纳
可以,和你部门的负责人直接说一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