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的简单描述,是否可以这么理解:
1、涉案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涉案当事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等违法行为?
如,上述描述基本属实的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0号)等规定,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的,司法机关应当不宜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