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要员工辞职是没有道理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裁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员工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公司因此调员工到更远的地方工作,如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这样做。如劳动合同没有这样的约定,公司改变约定的工作地点,员工可以不服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如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不合理,但谁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