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到火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
2、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
3、常住户口待定的16周岁以上的公民。
二、办理流程:
办理临时身份证,您需要到火车站民警制证窗口办理,向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以及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可以当场用摄像头拍照并打印),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后,打印制作列车临时身份证,有了列车临时身份证,旅客就可以持证购票乘车了。旅客需注意,办理的临时身份证件有效期限为制证当日。供旅客购票乘坐所载车次使用。
1、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交验户口簿,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1张。
2、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应当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2张。常住户口待定人员范围一是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或复员、转业、退伍证件,出生证明或其他入户证明,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二是公民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已被注销,原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失去土地、住房等生活基础,既没有回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又没有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
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乘车身份证明。
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证明信内容必须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购票后丢失有效身份证件的,证明信内容应与车票票面记载的旅客身份信息一致。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一式两联,载明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由旅客自行妥善保管,站车不予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