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建筑防水工程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3.1 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4.3.2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
4.3.3 在进场材料检验的同时,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
4.3.4 铺贴防水卷材前,清扫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4.3.5 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0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4.3.6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3.6的要求。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 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可参照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2、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