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法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应先做费用计提,次年支付就可以了。
因为是年终奖,所以年末应计提做入当年费用中,等次年发放就与费用无关了。如果你次年做费用就跨年了,汇算清缴是不可以列入当年成本费用的。正常做账务处理即可,企业的年终奖大都是跨年发放的,账务处理在发放年度税局也认可的。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本年奖金年末不计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故可以次年计提发放。
根据税法规定权责发生制度,你可以在本年度将费用不在本年度实际支付。
扩展资料:
年终奖,年末应计提做入当年费用中,等次年发放就与费用无关。且汇算清缴是不可以列入当年成本费用。
奖金是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奖金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 (例如增产、节约等) 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条件 (例如技术革新等) 而给予的奖励。
根据超额劳动的情况,奖金又可以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种形式。综合奖是根据劳动者各个方面的贡献全面地综合评定的奖金;单项奖则是根据劳动者某一方面的优良成绩评定的奖金。
是可以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应先做费用计提,次年支付就可以了。因为是年终奖,所以年末应计提做入当年费用中,等次年发放就与费用无关了。如果你次年做费用就跨年了,汇算清缴是不可以列入当年成本费用的。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同时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而新的会计准则对计提时间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提
根据权责发生制,应先做费用计提,次年支付就可以了。
因为是年终奖,所以年末应计提做入当年费用中,等次年发放就与费用无关了。如果你次年做费用就跨年了,汇算清缴是不可以列入当年成本费用的。
为了保持利润2016年奖金在12月不提,然后次年2017年1月份在提,当月直接发放,
1、这个税法合规吗?
税法其实不是非常在意什么时候计提的,更关注在什么发放,
2、2017年1月补发的2016年奖金在汇算清缴时,能否在16年税前列支
如果在2016年计提了这部分年终奖,2017年1月补发时,在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可以扣除的,因为一般情况下税务操作层面都是在所得税前实际发放或者已经拿到相关发票,都是可以申请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