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通过基金从业两科科目的考生可以凭借基金从业两科成绩合格证,由机构为通过考试的基金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可申请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前三条都是可以报考的。第四点是指遵守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遵守一些规章守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不是终生有效,而是四年的有效期。
2019年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3月30日、4月20-21日、5月25日、6月22日、9月21-22日、10月19日、11月23-24日举行。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以上教材均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
2019年 根据新版教材内容,协会对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科目一将按照《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科目二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科目三将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组织进行。
不是。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根据《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考试规则。考场的设置应符合计算机考试的标准和要求。
2、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考试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在指定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考员提醒未改正的,视为无效,一年内不得报考:
(一)携带指定或者未放置在指定地点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使用或者企图使用通信、存储、录像等电子设备的。
基金从业资格证的含金量如下:
一、近几年来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动力不足,而与之相反,虚拟经济发展迅猛,尤其是股权基金以及证券基金等各类基金发展十分迅速,持续升温。这种扩张式的发展既是机会同时也存在较大的挑战。
二、在基金行业超常规的扩张下,基金从业人员需求量也日益渐增。这样就难免存在从业人员专业和职业素养良莠不齐的现象,要想行业能够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要设立较为严格的准入门槛,好中选优,择优汰劣。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的有效期是四年,在四年内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后,申请得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证不出意外是终生有效的。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是。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相关科目考试后,在四年内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超过四年未通过机构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的,需在注册前补齐最近两年的规定后续培训学时或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通过基金从业两科科目的考生可以凭借基金从业两科成绩合格证,由机构为通过考试的基金从业人员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可申请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基金业协会借鉴境内外经验,根据历年各方反馈的意见,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