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