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职,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了,结果马上要开庭了,对方申请行政复议,现在法院要我去撤诉

2025-02-17 17: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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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非要原告撤诉,法院中止诉讼即可。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回答2:

法院要你撤诉的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