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主要对策
(一)抓学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有计划、全方位地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监督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代表的权利及义务。另一方面,运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拓宽培训的形式和方式,为代表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创造更好地条件。
(二)以活动为依托,以制度为保证,不断提高代表的服务意识。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要进一步鼓励代表履行职务,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及调研等活动,开展代表走访回访选民活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保障代表加大反映社情民意的“分贝”,不断提高代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一是启动代表履职目标管理机制,建立考核体系与标准,明确考核内容与办法,并将相关情况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归入代表档案。二是完善推广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监督制度,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汇报自己的履职情况,并由选民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衡量、评价和鉴定,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三是完善孝稿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手册和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履职考勤、考核和通报制度。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小组等活动和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交流活动,最大限度地开发代表履职潜能,激绝慎烂励代表的工作热情。五是强化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深入开展联系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公示系统、向选区并漏选民述职等形式,推动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
(四)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人大常委会是人大代表的“娘家”,是人大代表的引路人,是代表作用发挥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