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财务关联关系,他们分别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是平等的民事行为关系。即:独立的法人、会计主体。
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紧密的资金核算关系,总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若分公司的资金核算权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会计主体;若子公司办理了工商手续,有纳税义务,则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母子公司是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是存在控股的关系;总分公司则并非各自独立的实体,分公司完全受控于总公司。
所谓母公司,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也就是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主体;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可以独立经营的实体;因此,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公司。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一个公司发展了或者为了进一步发展,或者为了市场经营布局的需要所成立的没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叫做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地位,但却具有子公司的一般特性,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独立经营单位来进行经营运作。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本身没有股东会和董事会,就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它所具有的经营管理权,都是总公司授予的。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如果办理了工商手续,有纳税义务,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但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母公司与子公司既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也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母子公司是两个法人,总分公司是一个法人. 如果两公司有高低税之分: 总公司在高税区,分支机构在低税区,宜适立母子公司 总公司在低税区,分q支机构在高税区,宜适立总分公司 如果一方公司有亏损,宜适立总分公司
1.母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是彼此独立的企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总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而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