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这个房子婚前就是你公公的,婚前财产原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结婚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
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房产登记为准,此房产应属于你公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你只能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
基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车,另一种是婚姻关系期间所缴纳的公积金/社保,个人账户的存款,以上者两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