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丢了,挂失了,别人捡到还能用吗

2024-11-23 09:22: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原证件依然有法律效力,不过如果是他人冒名使用,当然是非法无效的。两个身份证在有效期上不同,丢失的身份证有期在前,后补的身份证有效期在后。

身份证查验单位负有查验身份证与使用人是否一致的责任,如果发生冒用身份证的现象,查验单位和冒用者承担责任,丢失身份证的人不负责任。

身份证是个人信息的主要凭证,一旦丢失很可能威胁到市民的财产安全、征信记录,陷入纠纷甚至“违法”。所以市民丢失了身份证,不能仅仅是在派出所补办一张了事,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最好能开具丢失证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身份证补办指南:

一、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各地区本地户籍居民

二、办理地点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户籍接待室为每周 7 天对外办公

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双休日是否可办理或需要预约办理

三、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请带户口登记活页)

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四、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在办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Step 2:拍照按指纹

(1)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

(2)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交由工作人员扫描无需再拍照,若有此项需要请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

Step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Step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1)若地区支持快递 EMS 邮寄服务,请在办理时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

(2)若地区支持代领,如:北京。具体情况请注意各地代领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补办居民身份证

回答2:

捡到你身份证的人可以做很多事,例如上网,开房,各种违法活动中留下你的痕迹

建议及时去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挂失补办,并登报声明,这样做,之后的一些事情如果有什么麻烦事,可以凭证据(就是发声明的那份报纸)起诉撤销,操作不麻烦。

回答3:

身份证只能补办,没有挂失,也没法注销,更不能作废,捡到身份证的人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参考资料: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回答4:

你好,挂失身份证别人使用到的机会很低的,因为上面有你的信息,但是不排除会使用你的身份证信息到网上发布的,建议丢失身份证立刻去报失

回答5:

不能用的,挂失后派出所做了消户的,不然你个人信息都被别人用了!所以这个不用担心的!就是丢失后要记得赶紧去补办!不然你后面想办理什么用到身份证的地方都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