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清远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小时工资为12元。
附:2016年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广东省政府最新通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第一类地区,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小时工资为18.3元;
第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小时工资为14.4元; 珠海在此标准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月。
第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小时工资为13.3元;
第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小时工资为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