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必须具有资质才能进行小区管理

2025-04-15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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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明确,物业企业必须就有物业管理资质,才能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取得物业资质,是国家的强制规定。

同时,根据住建部《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之后,才能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而没有资质就承接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属于越级承接业务,会受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处罚。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答2:

2016年以前物业管理企业确实需要资质,但之后取消二三级资质只保留一级资质,到去年连一级资质也取消了。所以现在管理小区的物业企业只要工商注册就可以了,没有资质的要求了。

回答3:

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与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