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认证时,发票代码错误是什么原因

2025-03-20 08:57: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确定发票本身没有问题,税票认证发票代码错误一般是扫描后识别出错,可以手工修改为正确的再次提交认证。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扩展资料: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

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回答2:

发票认证的时候是扫描识别出现了错误,可以修改再提交即可。

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1、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扩展资料: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

如果该单位还进行在线认证,那么可以随时在网上认证;如果没有,一般在月底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纳税复制是金税项目下的一个程序,即企业本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七个数据信息被写入 IC 卡。

纳税申报单是指企业持有七项关于 IC 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纸质材料发送给税务机关的信息,读入计算机税务机关,上传到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增值税发票与系统数据库的比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回答3:

如果确定发票本身没有问题,税票认证发票代码错误一般是扫描后识别出错,可以手工修改为正确的再次提交认证。

回答4:

回答5:

如果确定发票本身没有问题,税票认证发票代码错误一般是扫描后识别出错,可以手工修改为正确的再次提交认证。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扩展资料

纳税人通过发票专用扫描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运发票抵扣联上主要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发票上的 84 位密文(不一定84位,以84位为例)、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进行采集识别。

转换为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国税机关,经国税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进行 84 位密文解密还原与发票明文上进行自动比对,生成认证结果,并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纳税人的一种认证方法。当月需要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认证;逾期未认证的,不予抵扣。现认证期限为180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