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送达后,是不能收回去的,如果发现一些程序上的错误,法院可以以裁定的方式修正。如果判决错误的话,法院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已经签收的判决书不能由法院收回,法院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法院只有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才能对裁判文书的内容进行变更。法律之所以不允许法院随意收回已经送达的裁判文书,主要是为了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保障司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一般判决书送达之后,法院是不能收取回去的, 如果发现判决书文字、数据上有错误,法院是可以通过补正书的形式进行更正的。如果判决书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那么是可以通过二审诉讼或者再审进行更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