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
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则另一个合同生效时,视为所有权转移。
2、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受人事先直接占有,占有改定是买受人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指的是消灭让与人的间接占有,而占有改定指的是让与人为受让人设定间接占有。
4、适用范围不同:简易交付可以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扩展资料: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交付,也即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相对应,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
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并未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而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交付动产。
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例如,甲将其出租的家具卖给乙,但是由于租赁期限未满,暂时无法收回,甲可以把其家具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乙,以代替现实交付。
(2)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则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是指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保管、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4)占有改定,是指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1、定义不同
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实际上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是现实占有不转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义发生了变更,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
2、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关键词:买受人事先占有)
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关键词:出卖人继续占有)
3、方式不同
简易交付:先拿东西后给钱
举例:a借了同学是电脑用,用了几天以后,同学直接买给了a,a也同意买,于是就付了钱。
占有改定:东西已经归你了但原所有人还占着
举例:a找同学找b同学买相机,b同学答应,a也付了钱,这时候理论上来说相机已经属于a同学了,但b同学说再用几天,也就是说实际上东西归a了但你a没有马上获得。
扩展资料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
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4、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物权法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参考资料:荆州市房产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定义不同: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实际上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是现实占有不转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义发生了变更,是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
2、发生原因不同: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关键词:买受人事先占有)
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关键词:出卖人继续占有)
3、方式不同:简易交付:先拿东西后给钱。举例:a借了同学是电脑用,用了几天以后,同学直接买给了a,a也同意买,于是就付了钱。
占有改定:东西已经归你了但原所有人还占……举例:a找同学找b同学买相机,b同学答应,a也付了钱,这时候理论上来说相机已经属于a同学了,但b同学说再用几天,也就是说实际上东西归a了但你a没有马上获得。
动产交付总共有四种类型: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
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让人。也是最为常见的交付方式。出让人亦须有交付物之意思。
简易交付,指受让人已经占有或持有动产,与出让人达成合意就完成了交付,又称无形交付。如甲将A物借于乙,后与乙签订买卖A物的合同,甲之需与乙达成交付A物的合意即完成该物的交付。
占有改定,指动产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协商在物权变动后,出让人仍然继续占有该动产,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的情形。亦即,甲乙订立买卖A物的合同,且达成交付A物的合意,但甲仍占有A物。
指示交付,指让与的动产物权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的情形。由第三方向受让人为现实交付。
参考资料荆州市房产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这是拟制交付中的两种方式,分别举个例子;
1、占有改定
甲将照相机卖给乙,本来甲应在乙付清货款后将照相机交付给乙占有,可此刻甲提出租用乙的照相机,乙同意,照相机仍然为甲占有,但所有权属于乙,此为占有改定;
2、简易交付
甲借用乙的电脑,后来甲提出购买乙的电脑,乙同意时电脑的所有权转移给甲,乙已经在借用关系中履行了交付义务,此为简易交付。
刚好要考试就问了老师,不然你查破网站都找不到。
1简易交付是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财产,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后继续占有 占有改定是占有改定前,转让人已经占有,占有改定后继续占有
2适用范围不同 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定,简易交付可以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3对标的物占有方式不同 简易交付是受让人对标的物是直接占有 而占有改定对标的物是间接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