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权激励:分为激励和约束。绩效考核就是起约束作用。股权就是起激励作用。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绩效奖金,也称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与的一次性奖励,即企业在人岗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将员工对应的岗位薪资水平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固定发放,一部分则根据绩效调整发放。绩效奖金对于绩效不良者不会进行罚款。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股权激励:分为激励和约束。
绩效考核就是约束作用。
股权就是激励。
股权激励方案:是指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方案应包含:股份分配、股份与资金来源、激励目的、激励模式、激励对象与考核、股份管理等。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股权激励:分为激励和约束。绩效考核就是约束作用。股权就是激励。
股权激励方案:是指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方案应包含:股份分配、股份与资金来源、激励目的、激励模式、激励对象与考核、股份管理等。
股权激励是将公司的股权分配到个人;而绩效考核则是根据个人为公司带来的收益,进行公司发放。总体而言,股权激励拿到的是股息分红;绩效考核则是根据公司受益分配到个人的奖金分红。
那么做股权激励时, 是否应该与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挂钩呢?
我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会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需要联系。股权不是大锅饭,必须防止有人睡在股权上”。理论上大家都知道,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都达不到老板客观公正的预期。这时候老板就需要再问自己一个问题,“你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有没有和股权挂钩的条件?”当考核结果只和几十万块钱的工资挂钩的时候,可能大家就不会那么在意了。但如果数额上升到巨额财富,甚至企业所有权,你的考核体系还经得起推敲吗?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评估结果还那么可信吗?
事实上,在做股权激励时,考核是否应该与股权挂钩,往往是结合激励对象的级别和公司对该员工的工作期望来决定的。一般来说,企业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项目合伙人、事业合伙人、命运合伙人;不同群体的评估也不同: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一般指公司的下一级核算单位(分子公司、事业部等。)来激励一些有能力有进取心的人。这类人往往个人能力较强,有开拓精神或拥有一定的社会和行业资源,渴望事业和成功。在做激励的时候,他们更倾向于在下面的单位里持有大比例的股份,拥有独立的决策权,甚至自负盈亏,从而成为公司的小老板。所以对这类人员做股权激励时,过程绩效考核往往不是很重要,公司需要从战略和财务上进行控制。此时,评估应以经营成果为导向。
事业合伙人
事业合伙人是一个公司的核心群体,一般是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这些群体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密切相关。他们是承担老板战略思想和下级执行的枢纽。这些群体在做激励时不能一次性铺开,要动态持续激励,以虚拟股票为主,有能力的就平庸。这些人的股权必须和绩效考核挂钩。
命运合伙人
命运合伙人是公司最少但最顶尖的的一部分人,如华为的“核心精英群体”、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委员会”等,这部分人群是要和老板进行深度绑定的。一般能够成为命运合伙人,个人能力已经不再是主要的衡量点,更多是要考虑价值观、文化契合度等因素。这部分人员的股权往往变成实股,除了一些红线条款外不再设有其他指标性的考核。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进入中国企业不到短短四十年,很多企业家和管理者还停留在人治的阶段。有的企业迷信大公司的流程制度,搞所谓的360度评估、KPI、OKR,但最后都变成了公司墙上的口号,执行几年后便流于形式。归根结底,股权也好绩效也罢,都是帮助企业成长的一种手段,没有所谓的“一股就灵”,也没有所谓的“绩效万能”,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只有管理者对人性有了最本质的认识,针对不同类型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事半功倍。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办法有哪些?
总则
(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完善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大做强公司,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保证公司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期权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三)使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考核体系
(一)考核组织与执行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 监事会负责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4.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整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5. 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二)考核对象
1.公司董事;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公司子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
(三)考核内容
1.职业素质与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影响力;
2. 团队精神和领导力;
3. 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