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的公安机关是以什么的称谓形式出现的

我国最早的公安机关是以什么的称谓形式出现的
2025-04-08 0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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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设立警察,这一想法戊戌变法时黄遵宪曾在湖南试行过类似制度,但无果而终,如今袁世凯将其付诸实施,算是近代中国首创,这也算了却了慈禧的一块心病——有了巡警来保卫天津,将来在北京虽不说高枕无忧,起码也算安全有了保障。

  袁世凯对西方军警制度有一定了解,但实打实地要创办一支近代化的警察队伍,一切都得从零开始。既然“开眼看世界”的林则徐说过“师夷长技以制夷”,大清国的巡警也就是从借鉴开始的。

  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是英国,英国警察的警棍、警服甚至乐队都很容易照搬过来,但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很多职务名称、级别名称等不好“复制”,袁世凯想了想,日本是学习西方很见效的国家,就让人把日本的警察制度翻译过来,参考着用。至今,中国汉语中的一些词汇,如“警察”、“巡警”、“警察局”等都是从日文中抄过来的。

  最早的警员都是军人“集体转业”而来。袁世凯从小站北洋军中抽调了2000名士兵,按照英日两国的警察制度进行速成式培训,但毕竟军人和警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工种,为了训练出合格的警察,1902年5月,袁世凯在保定创设了警务总局和巡警学堂,开始全面培训巡警。

 1902年8月15日,袁世凯代表清政府正式接管天津,随后成立天津巡警总局。

  巡警这一新鲜事物在天津出现后,很快在治安、巡逻、税收、户籍、建筑等多个领域的管理方面显示出效果。天津警察的规模迅速扩大为5000人,所属各个机构也日益完善。到1904年,天津巡警总局已经增添了河巡、马巡、暗巡和消防队,且陆续建立了拘留所、备差队、军乐队和探防队等,这在全国堪称独一无二。

  到1905年,天津警察颁布的一系列章程、条例和办法,涉及组织考核、行政管理、司法、卫生四大类,涵盖了官吏使用、赏罚抚恤、治安、户籍、消防、交通、防疫、戒毒等多项领域,尤其是《天津南段巡警总局现行章程》,全文长达5万余字,可谓警察法规的汇总。

  天津警察的发展壮大,让清廷看到,这个原本是为应急的队伍实为近代国家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于是在1906年2月27日下令在中央成立巡警部,推动全国各地兴办警察机构。

  而天津警察机构则成为全国警察机构建设的标本,巡警部组建后,其右侍郎一职就是由实际负责天津警察队伍创建的赵秉钧担任,而国内其他地方的警察队伍,基本都是模仿天津巡警而建立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近代中国的警察制度,起源就在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