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本人书面证明,收原件;
居住证,收原件。
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填写申请表;
村(居)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开具回执单,打印授权和诚信书,申请人在授权和诚信书上确 认签字;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将信封转交到镇(街)综治服务站;
镇(街)综治服务站将材料转交到区流管;
区流管办进行审核,并将资料转交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注销《居住证》,并将结果通知区流管办;
区流管办将结果通知村(居)服务中心窗口;
村(居)服务中心窗口将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