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有房子,但户口不在村里,怎么赔偿?

2024-11-22 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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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有权获得宅基地、耕地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如果收回土地,应当给与原使用人予以补偿,但是如果,村民长期不在本集体组织内生活,则村集体组织有权利收回原分配土地。
所以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同时如果符合土地收回补偿的标准,会有相应的补偿文件,参照执行即可。
至于土地上是否有房屋对补偿并没有影响,因为房屋有房屋的产权,土地有土地的产权,如果有房子,则在补偿时还要算上对房子损失的补偿。

回答2:

没有户口,那房子有土地证,也是要赔偿的,如果没有土地证,又无其他宅基地证明,那是违建不赔偿

回答3:

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赔偿。

回答4:

宅基地登记的记录可以提供证明,房子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