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原房主的。法律承认的是在产权登记机关正式登记的权属人
具体就必须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拆迁时是补偿给原产权人的
算原业主的。如果能提供当初楼款支付有效收据、证明的话,打官司应该还是有机会答应。
当初合同有无效,需结合合同上面的条款而定,如果合同条款有注明要求过户日期,且目前已经过了约定期限的话,则合同失效。
房子所有权依房产证而定,合同效力看具体约定。
合同上面如果有相关过户的信息就不用太担心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你可以资讯下律师,让律师看下你们当初签订的合同,上面肯定写着卖方要配合过户,他如果不配合的话,你要用录音等方式拿下证据,才可以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