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算是正当防卫吗?

2024-11-23 05: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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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3\补充:我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害怕他们报复,而给钱私了的话,你需要想清楚!
祝你好运~!

2\补充:你打人和人打你是两回事.如果大街上有个人给你一拳,你就捅他一刀,那你一样要负刑事责任.
你所说的赔偿500元,应该是对方私下找你要的吧.这个不符合法律考虑的范围之内.想你说的这种事,到了派出所最多是双方互相看病.你有占便宜的地方是你就一个人,他们是一群人,你吃亏的地方是,你用了砖头.
1\补充:你先动手的话,很难,但毕竟他们人多,如果要是去公安机关的话,我想是各打50大板.(这是在不考虑外在因素的情况,完全按照你的叙述).
你不能手看见有人向你冲来,你就打人啊.你说人家有20几人,可你没证据,人家可以说是在等人,在聊天,在搬家,什么都可以~总之谁先动手在法律介定上很重要!
你可叙述清楚一点,比如对方是否拿着凶器.但是原则上讲要是你先动手,想被判正当防卫,很难...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认识到其防卫强度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损害。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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