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军人要提出离婚,配偶不同意,双方无过错,军人以性格不合为理由,可以离吗?

2025-03-23 2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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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军婚,保护的是军人,军人提出离婚的,按普通婚姻对待;
  二、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三、性格不合只是起因之一,如果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再过6个月,原告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经过6个月的冷静期,原告仍然要求离婚的,此时,法院一般是会准予离婚的。因此,挽回夫妻感情的办法,还是要解决导致双方感情疏远的症结,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这个婚最终还是会离掉的。